<
t6b9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临高启明 > 第九十四节
    前排步枪手的一轮齐射,将山下土匪打懵了,谁也没料到会从身后杀出一支队伍来。正当众人乱成一团的时候,一轮手榴弹飞入人群,浓烟四起,刚刚开来准备增援村口的土匪队伍被炸的七零八落。

    从山上冲下来的右支队借着这雷霆一击的威力,瞬间就将土匪阵地击穿,后续部队如同波涛一般席卷土匪队伍。喊杀声,叫骂声,哀号声伴随着刀枪的撞击声,充满了整个山谷。

    李冬顾不得再注意队伍的完整,他知道此刻唯有做出表率才能激起新兵蛋子们的勇气,他吼叫着,挥舞着指挥刀第一个冲向溃散的敌人。

    炮垒后的敌人已经乱成一团,有人扭头就跑,也有人挥舞着刀枪狂呼乱喊,李冬冲到一个土匪面前――此人个子手下,抓着一柄大刀,似乎被吓懵了,直到李冬冲到他面前才似乎想起了什么,举起刀就要刺。

    李冬兜头斜着一刀劈下――指挥刀虽然是礼仪性的,但是用工具钢制造的机制刀具无论韧度、强度还是耐磨性都可媲美本时空最好的战刀。小个子土匪瞬间在肩脖间被砍开一个长长的口子,动脉里的鲜血喷了出来。

    “阿妈……”小个子土匪发出凄厉的惨叫声,载倒在他脚下,声音尖利清脆,好像是个女人,吓得李冬一哆嗦。

    然而此刻他无暇顾及对方是什么人,将刀一挥,向后一扬胳膊:“弟兄们上啊!”

    他这一刀一吼,后面的士兵们士气大增,吼叫着扑了上来。

    杨二东是家丁出身,有过白刃搏击的经验,比起身边拿着长矛还战战兢兢的“初哥”来得镇定,他见土匪阵脚大乱,知道此刻正是斩首立功的好机会,当即抖擞精神,挺着长矛猛突过去,一路乱枪刺杀,当者披靡,瞬间就冲进炮垒,里面一个火器手已经端起了鸟铳,朝着这边瞄准过来,他赶紧大吼一声,将长矛猛的抛了出去,将敌人洞穿在地。

    这会他已经杀顺了手拔出砍刀一刀剁翻了一个背朝自己和战友正交手的大个土匪,再看炮垒里已是尸横累累,硝烟伴随着血腥味直冲鼻腔。尸体中戳着几个新兵蛋子,一个个脸色煞白的发楞。

    “别愣着,冲出去杀敌啊!”杨二东大叫着,翻身从炮垒上翻了出去,没曾想下面却是一堆乱石,跳下去站立不稳,一个踉跄摔的七荤八素,再想爬起来却发现左脚剧痛,一点力也使不上了。

    “x你老母……”杨二东飚出一句本地脏话,赶紧拖着身子爬到跑垒的墙壁下面,靠墙坐着――躺地上很大可能会被乱兵踩踏,不死也得脱层皮。

    指挥着一个小队罗茂没有带人冲进炮垒,而是直接杀向了道路上已经乱成一团来增援村口的土匪队伍。他的长矛在第一轮突刺中就丢了,便挥舞着砍刀一路冲杀在前。

    土匪陷入了混乱,但是少数悍勇分子犹然死战不退,罗茂眼瞅着一个土匪刀法精纯,连着将两名国民军士兵砍杀,当即挥刀他猛扑上去,拦腰便是一刀。没料想这土匪身上却是穿了铠甲的,罗茂的一刀被弹开了。罗茂急中生智,整个人势头不减按着橄榄球的动作,一记肩撞像牛一样放翻了对手,翻身压住敌人身子,照着脖子就是一刀结果了他。

    右支队出其不意的雷霆一击,几分钟就将村口的防御捣毁,土匪们转身便往村北面的村口逃去。

    李冬看到战场已经被控制,赶紧跑到跑垒边缘,吹响了和左支队约好的哨子。不过几分钟,朱四便带着队伍冲了进来。

    “怎么样?”

    “敌人朝着北面的村口逃跑了!”李冬意犹未尽,“我们追击过去,能把他们全消灭!”

    “好!你立刻带着队伍肃清全村,我带部队追击!”

    敌人既已朝北溃逃,米中尉的计划就算完成了一大把,溃逃的土匪只要跑出村子,就会落到米龙韬率领的伏波军的包围圈里,绝无生路。这个关键时刻,自然要在米龙韬等人面前表现的“英勇”一些。

    “是!”李冬没有他肚子里的弯弯绕,正好他今天一整天的行军打仗,扁平脚疼的厉害,不去追击也算是照顾他了,当下领命去肃清村里的残余土匪。

    李冬转回炮垒那边,右支队的士兵已经停止了战斗,一个个气喘吁吁――与其说是累,不如说是极度紧张之后的松脱感。

    “清理战场!注意收集武器,救治伤员!”

    狭窄的道路和炮垒旁,横七竖八的丢着大约四十多个伤亡的土匪,有的已经气绝,有的还在哼哼,士兵们开始清理尸体。有些人伤势极重,显然已经无救了,便用匕首补刀。

    走到炮垒后,一眼便见到了自己第一个砍倒的小个子土匪,原来俯趴在地,此刻李普惇和另一个兵已经把尸体翻了过来,正在衣襟里掏摸。

    因为这次搜剿的是土匪,身上往往携带有掳掠来的财物,所以米龙韬下令不论是俘虏还是敌军弃尸,只要时间不紧迫都要搜查,随身财物没收交公。

    这土匪的脸上和其他土匪一样涂抹着不知道锅灰还是油彩的东西,弄得青一块黑一块的――吓唬人用的。此刻又喷溅上了血迹,显得更加狰狞了。

    两个士兵扯开衣襟,一个极度瘦小的身体瞬间裸露在夕阳下,李冬心里一动,这土匪的胳膊也太细瘦了!一双手更是小的可怜。

    “慢!”他叫住了正要把尸体抬起来的士兵,快步走了过去,仔细看了看身子,又从水壶里倒出水来浇在尸体的脸上,用破布抹了抹,灰泥瞬间脱落。下面露出了一张童稚的面孔。

    李冬的心咯噔一下,眼前因为恐惧而扭曲惨白的面容的的确确属于一个男孩子,看年龄最大不过十一二岁。

    李冬出身寒微,没到海南前,七八岁的孩子放牛,十几岁半大小子出来扛活,五六岁的孩子在码头上偷东西……他都见识过,可是十来岁的孩子出来当土匪,真是头一回见。

    两个士兵也叹惜了一声,一个道:“毛都没长出来的人,出来当大天二,真是造孽!”

    “也不知道他爹妈这么回事……”

    “还能这么回事,死了呗。家里没人管,还不走邪路?好好的人家谁会来干这行!”

    “身上有什么东西吗?”

    “有一串钱,五钱银子,包袱里有两件替换衣服,”李普惇说,“还有一根发簪――木头的。”

    李冬看着这个死在他手下的孩子,心里堵的慌――并不是内疚。他不像元老们那么多愁善感,怜老惜贫。他出身贫苦,在底层挣扎求生的时候早就把各种丑恶残酷的事情看了个遍。何况战阵之上,刀枪无眼,本来你死我活的事情,容不得半点怜悯。

    拿起发簪,想起他临死的时候那一声“阿妈”,大约死到临头的那一瞬间他想起了自己的娘吧,这不值钱的木头发簪便是遗念。他的家里到底是遇到的什么样的祸事,生活将他逼迫到了什么样的程度,才会在脸上涂上锅灰油彩,拿起一柄比自己身子短不了多少的战刀流窜各地,餐风露宿,冒着生命的危险去当土匪呢?

    “这么小就来当土匪,肯定不是良善之辈!”另一个士兵说道,“大约也祸害过不少百姓!也算是死有余辜了。”

    李冬摇了摇头:“他大约是祸害过百姓,说不定还杀过人。可这不是他的错……”说到这里他有些说不下去了,想起了小时候逃荒的时候,在粥棚外面亲眼看到七八岁的孩子为了一碗粥掐死更幼小的孩子的情境,“要说错,就是他爹妈不该把他生在这人间地狱里……把木头发簪和衣服都给他随身埋了吧――让他到了阴间好去找他阿妈。”

    尸体清理完毕,国民军的伤亡也出来了,右支队虽然势如破竹,但是在混战中也有两人阵亡,七人受伤。左路队在攻入村口的时候有三人丧命,十多人受伤。

    “快!包扎好的重伤员先转送到徐岗去,”李冬催促着,伤员中有几个人伤势很重,若不能以最快的速度转送到封川县城的野战医院,多半是活不下来的。

    十几个被俘的土匪跪在地上,不敢动弹。里面有些人受了轻伤,李冬关照卫生兵也给他们包扎起来,等待一起后送。

    杨二东有些惊讶,问道:“不杀他们就够客气了,还给治伤?”

    “杀了有什么用,当肥料吗?”卫生兵笑了,“治好了给元老院干活!你尽说别人了,自己不也当过明军家丁吗?”

    杨二东脸色一红,强辩道:“我是官兵……明军,这伙人可是土匪!”

    “屁!”背后有人毫不客气的骂道,“官兵比tmd土匪还坏!”

    杨二东心中恼怒――官兵军纪不怎么样是事实,不过他过去是家丁,粮饷充足,杀人充饷,奸**女之类的事情从来不干,哪里愿意平白吃这个亏,当下扭头回望过去。

    ------------------------------------------------------

    下次更新:第七卷-广州治理篇367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