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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军安明天晚上得陪她去,她一个人不敢走夜路,要姚军安接送,姚军安顺便也可以在夜校里打发时间。

    马思晴是大夜班,得从八点上班到凌晨六点,也不在家。

    姚国柱听着,心里一喜。秀芝白日里说董大山这两天出差了不在丹江,得一个礼拜才能回来。

    然后扭扭捏捏说想他了,姚国柱一看到秀芝的表情,就知道,她说的想是什么。

    吃罢饭,洗漱完毕,闫萍跟姚军安早早睡下了。

    马思晴跟姚国柱相对两无言,也是各自睡下。

    姚国柱看都没看马思晴一眼,满脑子想着明天如何约见白秀芝。

    马思晴想着明天的场景,不禁笑出了声。

    要是往常,姚国柱少不得一通打骂,可是今晚他有开心的事,就没有理会马思晴。

    “国柱哥,我厂里最近有一批布特别漂亮,你什么时候去国琴国琼那,替我捎给她们呗。”

    马思晴从柜子里拿出两块布。

    姚国柱一看,这花色,穿在秀芝身上肯定更好看。

    第一次,姚国柱正眼看了看马思晴。

    只见马思晴杏眼桃腮,一对眼睛亮汪汪的直透人心底。

    二十多岁的大姑娘,像成熟的果子,处处散发着诱人的气息。

    姚国柱觉得自己错过了什么。

    但是他也只沉迷了几秒钟,就回过神来。

    马思晴漂亮又怎么样,反正他不喜欢她。

    秀芝说了,董大山那人心太贪,总有一天会被人揪住,那时候她就可以离婚跟他在一起了。

    不过,看到那些布,姚国柱还是动了心思。

    这颜色,秀芝肯定很喜欢。

    买下来送给秀芝吧,也有段时间没有给她买礼物了。

    于是姚国柱开了口。

    “林春桃,这布,我能不能跟你买一些?我,我送人。”姚国柱面对自己的合法妻子,竟然觉得底气不足。

    “可以,这布够做一身衣服,本来要二十块钱,我算你便宜点,十五块钱吧!”

    马思晴一手把布递给姚国柱,一手伸了出去要钱。

    姚国柱气极,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她还真的要钱啊!

    马思晴猜测姚国柱打算赖账,扭身就把布锁在了自己的箱子里。

    这只箱子是她唯一的嫁妆。

    她攒了那么多年的钱,才买了一只皮箱。

    一夜无话。

    不得不说马思晴这一世可比上一世聪明多了。

    成功让所有人一夜之间看到了姚国柱跟白秀芝的床戏。

    马思晴虽然两世为人,可是男欢女爱并没有尝试过。

    成功要到了钱的马思晴看着手里的“巨款”,想起了辛酸的上一世。

    第12章 前尘往事

    马思晴重生后,一个人的时候经常回想起自己上一世在丹江的时光。

    简直就是噩梦,是地狱。

    张小娥从收养她的那一天起,就打着一副好算盘。

    因为她是弃婴,张小娥在丹江河边发现她的时候,她的襁褓里有一千块钱跟一个质地通透的玉坠。

    包裹马思晴的襁褓一看就很精致。

    张小娥猜测,这兴许是哪个有钱的人家的姑娘与人私定终身生下的孩子。

    结果因为门第关系无法结婚,又不能让家里人知道孩子的存在,才弃养了。

    丹江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这样的事儿她已经听到好几回了。

    襁褓里有马思晴亲生母亲留下的一封信。

    信上写着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带着孩子,恳求捡到孩子的恩人帮忙抚养。

    十年之内必回来认亲,到时候还会以重金酬谢。

    看到一千块钱,张小娥就走不动路了。

    又加上她结婚好几年了没有孩子,就把马思晴抱回了家。

    结果张小娥把马思晴养到五岁的时候,她的肚皮忽然就挣气了,连生三胎,一对龙凤胎,两个儿子。

    那一千块钱,让张小娥过了几年舒服日子。

    有了亲生孩子之后,张小娥对马思晴的态度,就发生了变化。

    六岁之前的生活,马思晴几乎记不得了。

    但是六岁之后的每一桩,每一件,马思晴都记得清清楚楚。

    马思晴六岁的时候,张小娥就要求马思晴做家务了。

    东北的冬天,零下十几二十度的天气,马思晴小小的年纪,就得洗全家的衣服。

    还要帮着张小娥照顾孩子。

    动作稍微慢一点,或者是干活出了差错,马思晴总会遭到张小娥的毒打。

    那个年代,生活本来就艰苦。

    林富贵虽然有一份工作,可是工资根本不够养活一大家子。

    林富贵有三个儿子,工资四十块钱,每家只能给十块。

    马思晴生母给的一千块钱用完之后,林得胜也丢了工作。

    林得胜本来有一份在供销社搬运货物的工作,可是因为他顺手牵羊,作风不好,被开除了。

    七年过去了,马思晴的亲生母亲也没有回来认孩子。

    张小娥天天骂马思晴是拖油瓶,赔钱货。

    家里的肉,轮不到她吃。

    家里的活,全是她干。

    至于读书,那更是不可能的事情。

    幸亏马思晴在七岁的时候,偶然间认得了干校的一个老头,那老头有文化,马思晴有时间就去帮老头跑个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