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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二十六章花园(3)

    及时摘取那蔷薇的花吧,古老的时光依旧在飞逝。——赫里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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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世纪西大陆抒情诗三个阶段的代表人物?”

    “第一个阶段,本。琼森;第二个阶段,约翰。多恩;第三个阶段,亚历山大。蒲柏。”撒沙头也不抬地回答道:“如果你的问题与今天文学课的作业有关的话,别西卜,我建议你选择约翰。多恩。”

    “因为他的作品最短?”别西卜满怀希望地问道。

    “因为他的作品最”撒沙沉吟了几秒钟,选择了一个比较恰当的词:“令人难以捉摸。”他紧接着怀疑地看了别西卜一眼“与长短无关,但我不能指望一个连扬抑格、抑扬格、抑抑扬格、扬抑抑格、扬扬格都无法理解的孩子去作诗。”

    “这句话里的轻蔑多得只差能炒来当晚餐。”别西卜说:“我只是懒得去记忆太多与我的生活压根儿没有关系的东西。”

    “可怜的孩子。”艾弗里在一边幸灾乐祸地说:“你还没有发现这就是你今后四年生活的全部吗?”

    “据说南本德大学曾经招收过一个智商仅在八十左右徘徊的男孩入校,就因为他球技精湛,但我想比桑地先生并不需要一个橄榄球明星来打理他的生意。”撒沙的手指在键盘上敲了敲:“一万次触地得分也未必能挽救得了一次错误的投资。他会很不高兴的。”

    “十四行诗也不能。”

    “确实不能,但它能挽救你的作业和学分,”撒沙说:“放下你的心和胆子,别西卜,你现在看起来就像是个懦夫——抒情诗一点都不可怕,它不会吃了你的好吧,看看这个。约翰。多恩关于圣父的赞歌(他轻声朗诵)——谁能赦免我往日的罪过?我为他们懊悔过,

    但我现在仍然犯着,你能赦免我吗?你从来就没有赦免我,因为我仍然有罪过。我蛊惑别人犯罪,你能赦免我吗?我克制了一两年光景,却又长年累月沉溺于其中的罪过,你能赦免我吗?你从来就没有赦免我,因为我仍然有罪过。我只有恐惧,即使把丝吐完,也许仍然无法赎罪。如果你能给以明示。答应我死后不说你的儿子有罪,那我就无所畏惧。因为你真的赦免了我”

    别西卜目瞪口呆:“它好像我是说,是不是有点长”他结结巴巴地说道:“圣母作证。就算明天就是世界末日,我也没法儿仿造它写首所谓的诗歌出来。你有没有简单点儿的?比如”他搜肠刮肚想要念上一两句,却只能记得譬如“他像移植溪水边的果树,按季节结果子,叶子也不凋零。他所做的事样样顺利!”(圣经。诗篇)之类的句子。那还是他听神父讲道时经常听到从而记住的。

    “正因为是约翰。多恩,”撒沙说:“三个阶段的代表人物中,就要数约翰。多恩的原创性最强,而且他的模糊性与神秘性又使人们很难更好地了解他,他在他的青年时代写过许多恋歌和讽刺诗,他结过婚。整整十年,然后又于某个早晨幡然醒悟,抛弃了婚姻改投上帝的怀抱。与此同时,他写作爱情诗的劲头儿和热情也尽数转移到了宗教诗上。西大陆十七世纪的赞美诗和其他形式的宗教诗,宗教虔诚感比诗性更强。所以有时候他并不那么讲究诗歌韵律。相比较起来,本。琼森是个古典主义者,诗作中的思想虽然不受约束。格式却颇为保守,而蒲柏的诗歌则曾被人苛责为僵化——我想不会有人奢望你能一朝一夕间成为他们的后继者。但我想如果只是一份作业的话,你还是可以暂时成为‘多恩之子’(意为继承其风格的人)的,你可以大大方方向所有人展示那参差不齐的音律和漏洞百出的格律,多恩有时也是这样做的,虽然他是故意而为之,而你则是我是说,你可以让它看起来不那么糟。”

    别西卜茫然地瞪着撒沙。他已经晕头转向了。

    “呃,我想,霍普金斯的意思是,”艾弗里小心翼翼地说:“你可以胡编。”

    别西卜看了他一眼,又转过去看他淡金色头发的朋友。

    一股子骤然袭来的悲凉情绪自小霍普金斯的心底蔓延上来:“是的,别西卜,”他痛苦地肯定道:“你可以胡编。”

    不过这终究只是说笑而已,在最初的几个月里艾弗里还以为霍普金斯会帮着别西卜做作业或是在考试中作弊,但随后他发现自己大错特错,霍普金斯固然优秀,别西卜也不是个笨蛋,他只是因为之前几年的基础过于薄弱,所以才会在一开始的时候显得犹疑彷徨,但只要他抓住了学习的契机与诀窍,就像游泳、拳击与射击那样,他很快就懂得该如何取得一个好成绩与从教师那儿获得最多有用的东西——他的数学、物理、化学在霍普金斯的指导下正渐入佳境,比起同级生,外语也不错(他有个过目不忘的好脑子),唯独能让他伤伤心的大概就只有文学和音乐,尤其是那些需要想象力与感性的部分,他不擅长作诗,也无从分辨出音符中隐藏的情感。

    对此小霍普金斯很有些惊讶,因为在他的印象中,能够拥有变形与吞噬能力的人的右脑顶叶里应该足够丰富饱满(它负责维持空间表象,并对其加工),直到他想起阿米巴原虫(变形虫)是单细胞生物。

    别西卜对仅存于思想中的诽谤毫不知情,他盯着电脑屏幕,几分钟敲一个单词,经过两个多小时,才磕磕绊绊地写出了一首味如嚼蜡的所谓诗歌,里面该带着不少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属于圣经某段某节的切割物,但他确实尽力了,而且这是一首宗教诗。

    艾弗里在这段时间里也忙着做自己的作业,他是十年级生,功课更加繁重,在完成一个科目后他歪着脑袋小心翼翼地打量起霍普金斯。霍普金斯从来不会被作业和考试纠缠住,他甚至很少使用电脑通过网络查阅文档和资料,他的大脑里就像是有个世界性的大型图书馆,他只要坐在那儿,双手放上键盘,论文和习题就会如同自行增生的病毒那样飞快地出现在白色的屏幕上。他在两小时前就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作业,现在正细细翻看着一本大八开的彩色图册,从艾弗里的角度看过去,能看到封面和封底,封面是深红色的。用黑色的字写着佩特鲁?坎波尔,艾弗里记得这本书,他选择的美术课上教师曾经提到并要求他们详细阅读——佩特鲁是个画家和解剖学家。他发明出从侧面像来测量人面部角度的方法,这种方法称为第一个被广泛使用的面部比例度量系统,它可以用来及鉴定不同人种之间的颅骨差别,不过这种方法的原意确实为了量化美的性质,佩特鲁理所当然地将希腊雕像视为了人类美的理想典范——角度越大。就越美。

    他的测量结果中,非洲人距离“美”最远,而欧洲人最近。

    现在霍普金斯就正在用编写者提供的简要方法来测量他的面部角度,他在面孔前面竖起手掌,大拇指按着下巴,而食指抵着前额。他收拢了着两根指头,翻转手掌,改去碰触自己的耳朵和嘴唇。兴致勃勃,情趣盎然——他的样子和四年前大有不同,雌雄莫辩的魅力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只应该属于书里或者画上男性人物的美,但因为他仍然在成长的缘故。这种美反而显得有点迷蒙不清,人们注视着他。却很难想象他真正长成的模样,

    别西卜紧挨着霍普金斯坐着,就像我们上次说过的,海神岛未来的“唐”要比一年前白皙了很多,他如今的肤色呈橄榄色,深褐色的眼睛,自然蜷曲的头发修剪的很短,颧骨突出,下颚的肌肉格外发达,他要比艾弗里和撒沙高,也更为强壮,力气大的出奇,当他在“烤肉架”上奔跑的时候会令人联想到一头被刺激发怒的公牛。

    橄榄球队的教练正在向校方提出申请,让这个九年级生成为橄榄球队的正式队员,这可真让人嫉妒,艾弗里是在十年级的上半年成为正式队员的,已经算得上特殊,为此艾弗里的父母还特别开了一次规模不小的庆祝会。

    在此之前,就有好几个高年级女孩盯住了这个据说来自于偏远海岛的男孩,他没宝儿和霍普金斯那么完美无缺,但他野性十足,身体结实,非常符合她们的幻想——沉默寡言,有点孤僻——这点尤其让人觉得安全,女孩们极其厌恶将约会的每个细节津津乐道于同伴的男孩,偏偏很多人都会忍不住那么做。

    在他们的比对下,艾弗里觉得自己有点可怜,他不是没收到过巧克力,但里面也只有黑乎乎的小方块,没有写着姓名和电话号码的彩色卡片,遑论表述爱意的小纸条与约会的请求。

    艾弗里长的不丑,而且进入橄榄球队后也已经锻炼的肌肉紧实,四肢修长,可惜他的脸始终圆乎乎的,看上去很可爱——女孩很少愿意和“可爱”的男孩约会。

    她们的视线更多地落在别西卜。比桑地,撒沙。霍普金斯以及宝儿。道格拉斯的身上。

    宝儿。道格拉斯和几个抱着书本和便携式电脑的学生走了过来。

    格兰德的图书馆面积广阔,一层的左右边缘各被茶色的吸音隔断与透明玻璃分割成十来个小块,这样正在做一个课题的小组或是几个愿意凑在一块儿写作业的学生就可以聚在一起自由自在的讨论、分析与思考,既不会打搅到别人也不会被别人打搅。

    别西卜。撒沙和艾弗里占据着其中的一间,宝儿。道格拉斯看到了他们,他冷淡而又傲慢地微微一笑,带着他的拥簇者走开了,艾弗里松了口气。

    他可真是有点怕了这个和他同级的男孩。

    ps:这个——不好意思,应该是花园(3),这两天实在是有点等星期一麻烦编辑帮我改一下感谢猫猫大人的倾力打赏!

    另外,腐蚀之心大人投的是推荐票,抱歉,看错成粉红票了,再次感谢!

    本章中引用了部分十七世纪英国抒情诗——世界文学史纲,以及漂亮者生存中的内容。